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由深圳市政府、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参保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学校及学生风险防范,学院组织在读学生参加深圳市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读学生。
二、参保费用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用每人每年15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10元,学生个人承担5元。学院当前统一为学生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学生无需支付费用。
三、保险限额
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四、保期
于统一申报时间内参保的学生,保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五、参保流程
每年9-10月,学院将组织为学生参保,学生无需额外申请。 统一参保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逾期将无法办理。
关于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相关政策细节,可咨询中国人保公司服务热线95518。